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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速递!长沙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10年如何判定?

2023-03-21 15:15:38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片)

问:长沙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10年如何判定?

根据《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合同约定的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120个月),是有累计租赁行为的10年。而且必须是满租情况下才算,如果中间有空置期,是不包含在运营年限中的。若出现闲置,不用进行报备,但试点企业会定期核查房屋出租情况。核查是否持续性、合规供作租赁住房。核查时发现若是个人主观意愿下不进行出租,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7元/天承担违约金。

相关链接>>>长沙存量房委托长租操作指南(入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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