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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重要通知!9月起个人养老金领取将有新变化,挺重要的 今热点

2025-08-23 20:10:37来源:网易财经  

8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个部门发布了《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9月份起,个人养老金领取将新增3种领取情形和2类申请渠道。部分人员或许会问,具体新增了哪些不同事项?今日,本平台带大家详细了解。

本次通知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相关政策作出了一些调整与改进,旨在更好地满足各位参与者对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多样化需求,增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

我们先来回顾以往养老金制度实施通知中,针对个人领取养老金制定的相关政策。依据通知内容,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人员,在达到一定领取条件后,可选择按月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待遇。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要求:


(资料图)

其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国家已发布通知延迟退休,法定退休年龄有所变化。假设您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3岁,那么达到53岁时,您便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其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若该人员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凭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需说明的是,现行已无病退政策,取而代之的是病残津贴,此笔费用也可申请。

其三,出国(境)定居。此类人群选择在国外定居,也可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接下来,我们了解新增的3种领取情形:

第一种,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设您退休所在地为辽宁,因辽宁202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844元,基于此条件,若您的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该金额,便可申请提取养老金。对于患重特大疾病的个人及家庭而言,在急需用钱治病时。

第二种,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此举更好地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活,避免失业人员毫无收入。

第三种,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在此情况下,也可提前领取养老金,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保障了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

新增的这三项领取情形,旨在满足老百姓、居民家庭当前最为紧迫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此前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中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当家庭大病支出自费部分超过可支配收入时,意味着疾病对家庭经济造成的冲击极大;失业后收入骤降,同样会给家庭带来较大影响。此时,领取以养老为目标积累的个人养老金以缓解家庭燃眉之急,十分合理且必要。这也是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及其家庭的疾病费用负担,是一项具有创新性的举措。

此外,还新增了两类申请渠道,使申请渠道更加多元化。

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通知增加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以及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2类申请渠道。这一举措为群众提供了便利,使其可通过多个渠道申领养老金,提高了服务的便利化程度,更有助于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在此情况下,也将进一步提升大家对个人养老金的参与度和体验感,势必会有更多人积极参保。

标签: 医保 失业 人社部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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